来源:必赢nn699net 发布时间:2022-09-23
各班级: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4号)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我校山东省籍脱贫享受政策、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免学费资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1、政策宣讲
各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将免学费资助政策宣传到位,确保每一名山东省籍脱贫享受政策、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知晓政策,明确告知学生关于学费免除的相关程序。
免学费政策:在我校就读的山东省籍脱贫享受政策、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本专科在校生(包括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学生),每年学费不超过8000元的,据实免除;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标准予以免除。其中因重修和补考形成的学费不免除。
公费师范生和退役复学的学生优先走相关学费减免专项,不需要申请建档立卡免学费。
省外户籍的原建档立卡学生可以主动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本省的具体免学费政策和申请流程。
2、学生个人申请
山东省籍脱贫享受政策、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均可提出免学费申请,名单见附件2《2022年秋季山东省籍脱贫享受政策、防返贫监测对象名单》(省系统比对数据提供)。
学生需填写提交《山东省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附件1),表中“申请信息(学费标准和免学费金额)”一栏可暂时空着。
3、身份核实
各学院对提交免学费申请的学生进行身份核实和信息审核,重点核实学生是否在校,是否公费师范生和退役复学学生。如有不在校学生、公费师范生、退役复学学生请单独电话告知郭莹。
学院审核通过后,在学生提交的申请表中填写“院系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对于未提交免学费申请的学生,学院要逐一核实情况,明确告知学生免学费政策,如学生坚持放弃,需由学生本人提交“自愿放弃免学费资助声明”,写清已知晓相关免学费政策,因家庭经济好转自愿放弃,学生签字按手印。
4、审核公示
学校对提交免学费申请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费免除
对于公示无异议后免学费申请的学生,学校计划财务处将及时办理学费免除,对于其中已缴纳学费的学生,将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