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筹律师”奖学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必赢nn699net 发布时间:2018-12-06

为鼓励我院优秀困难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成长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山东洪筹律师事务所在我院资助建立“洪筹律师”奖学助学金,为管理和使用好这笔资金,特制定本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办法

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凡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参加评选。

1、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列专业前10%;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3、品德高尚、有正义感和良知;

4、家庭经济条件需要资助。

二、评选程序及办法

1、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成立“洪筹律师”奖学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审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生管理科。

2、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生提出申请,在争取班级、系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推荐,学生科同意后,报学院党总支。

3、推荐材料由学生科负责审核,初选名单张榜公布,接受同学评议。通过评议的名单,经院党总支审查同意,按推荐名额向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推荐,由评审委员会审批。

三、奖学金管理和使用

  1、“洪筹律师”奖学助学金由院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

  2、该奖奖励人数为8名符合条件的学生,每个获奖者给予奖金2000元人民币。

  3、各班级应大力宣传获奖优秀困难学生事迹,以激励困难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有为;

  4、奖学金获得者若存在弄虚作假、贿选等行为,或者违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取消其荣誉称号,追回所得奖金,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四、报名方式、时间

纸质版申请表请于12月9日19:00——20:00交至2教317资助管理部处(所需提交材料的表格见附件1),电子版申请表请于12月9日之前发送至邮箱fxyzzglb2018@163.com。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洪筹律师事务所和必赢nn699net负责解释。

 

                                    必赢nn699net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125日


附件:“洪筹律师”奖学助学金推荐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