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必赢nn699net 发布时间:2018-03-16
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
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及《必赢线路官方网站深
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鲁理工大政发〔2016〕107号)
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必赢线路官方网站“互联网+”大
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创新创业学院主办,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
学与技术学院、管理学院协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
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大赛组委会构成
如下:
主任:魏修亭
副主任:李平张存山田爱奎程钧谟丁桂波委员:各学院创新创业负责人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赛组织实施,秘书处设在创新创业学院,王欣兼任秘书处主任。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
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
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
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
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
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
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
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
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
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
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
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
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
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
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
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
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
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
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
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
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
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
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条件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一般可由3-8
人组成,团队成员来自两个以上(包括两个)学院,每项作品指
导教师1-2名。参赛团队所报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
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
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
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
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
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5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参赛申
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
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
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5 年 3 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5 年 3 月 1 日后注
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
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
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
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
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
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
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
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
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
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
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
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
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五、赛程安排
大赛分宣传动员、作品申报、答辩评审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
下发竞赛通知;各学院广泛宣传发动;在各学院进行“互联
网+”大赛巡讲。
2、作品申报阶段
有意申报的同学请于4月13日晚19:00至20:00将项目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项目计划书(参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文件名:学院名称+互联网+项目)、作品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提交至2#31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040870976@qq.com。同时在网上提交相关参赛信息,各参赛团队务必于4月20日前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关参赛信息(学生操作手册见附件 6)。
3、答辩评审阶段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进入校级决赛团队。决
赛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专家组审阅项目计划书、一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对项目团队成员现场答辩 10 分钟。每件参赛作品可指派 1 名指导教师和 1-3 名学生参赛。每个团队需提交答辩 PPT 以及 1 分钟的视频(视频请选择 AVI,wma,rmvb,rm,flash,mp4 格式,大小不超过 500M),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大赛奖励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若干,并为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大赛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奖励在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学院;大赛评选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奖励在大赛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
附件:
1.“互联网+”大赛项目申报表;
2.“互联网+”大赛参赛指南;
3.“互联网+”大赛作品汇总表;
5.“互联网+”大赛评审规则;
6.“互联网+”大赛报名学生操作手册。
创新创业学院
2018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