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心助学金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0-01

 
必赢线路官方网站“慈心助学金”评选办法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自2011年起学校拿出全校教职工每年“慈心一日捐”活动中的部分资金,设立必赢线路官方网站“慈心助学金”。为管理使用好此助学金,特制订此办法。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50%);
2. 热爱集体,乐于助人,艰苦朴素;
3. 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持有校园绿卡。具体范围如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孤儿,且监护人无力承担上学费用;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家庭生活困难的革命烈士子女;因受灾、主要家庭成员疾病、父母或监护人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他困难学生。
三、评选程序及方法
1、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学生工作处组织校工会、团委、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慈心助学金”管理委员会暨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该项助学金的管理与评审工作。
2、凡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由所在学院推荐,将申请表报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3、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评定,初步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助学金管理委员会组织召开“慈心助学金”颁发仪式,为受助学生颁发助学金。
四、助学金管理和使用
1、“慈心助学金”由助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
2、每年根据校工会提供的助学金金额,设定评选的学生人数和受助标准。
3、受助学生若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或违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追回所得助学金,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2015年度“慈心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015年度”慈心助学金“学生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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