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心得体会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8-31

    7月9日早上8点,我带着期盼又有些许担忧的心情走进了张店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我不知道接下来的几天将会面对什么样的事情,所以内心有些许忐忑。当我们走进城管局的会议室之后,我开始慢慢放下心中的担忧,平复激动的心情。会议开始时,城管局李副局长简单介绍了一下城管局的情况,我听得很仔细,后来,办公室张主任通过ppt介绍了城管的一些情况,通过张主任的介绍,我才了解到张店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是单独独立的一个部门,不从属于公安系统,拥有独立行政执法权等一些内容。会议结束后,我们按照事先制定的计划进入各个科室进行体验活动,我是在规划科。就这样,我的“小城管”生活开始了……
    当我来到规划科之后,科长给我们介绍了科室的其他同事,也给我们简单地开了会,第一天在科室,科室的内勤崔姐给我们介绍了规划科的一些具体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流程,我对规划科的工作有了一些最初的了解,我了解到规划科的工作主要是对于违章搭建,夜间施工扰民,以及中高考期间的夜间执法巡逻,但具体的流程以及执法过程仍旧不了解。在科室的日常也和我没来之前所想象的有些不一样,没有繁忙的日常,没有不停歇的工作,办公室的生活更像是一切都在井然有序的,慢慢的开展中。办公室的同事们都对我们的态度都非常好,为了缓解我们新来的“小城管”的紧张情绪,主动跟我们聊天,以快速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第一天的工作就在紧张又开心中结束了。
    对于第二天的城管体验我是十分期待的,因为这一天我有机会亲身参与到城管执法中去,这让我十分激动。来到办公室稍作调整,我就和执法人员出去执法了。9月10日执法的内容主要是处理两起投诉案件,主要内容是两起夜间施工造成扰民。在出发的路上,队长告诉我们他们平常的工作比较枯燥,除了处理投诉案件之外就是在路上巡逻,发现违章的事件就会处理一下,第一起投诉案件是一起工地夜间施工案件,当我们到达工地现场时,找到工地负责人就投诉的情况告知给相关负责人并要求他们停止夜间施工。对于这样的处理方法,队长告诉我,一般这种情况,城管执法人员会对其进行一个口头要求,责令其改正,一般并不会直接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开罚单,会有一个责令整改期限,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施工方不改正才会进入行政处罚的程序。这样一个处理方法是我感受到,行政执法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处罚而处罚,其最终目的在于服务于人民大众,保证人民生活秩序稳定,行政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不得已的一种方法。以前一些新闻媒体对于城管打人的报道倾向于把城管认定为主要的责任方,我认为,城管的出发点是维护城市整洁和人民生活有序进行,在执法的过程中,城管不会无缘无故就动手,这可能也与商贩对于城管工作的不配合有关,所以,我认为大众在对于城管打人事件中应用一个辩证的眼光来看待问题,不应出了事情就惯性思维的认为是城管的责任,因为,没收商贩的财产并不是城管执法的最终目的;第二起投诉案件的地方比较偏远,由于投诉者电话投诉时没有告知具体的方位,所以执法人员为了找到事件现场,费了不少力气,其实案件很简单,处理的方法也只是口头告知违规者停止违规行为,不做任何行政处罚的活动,可是,执法人员并没有因为案件简单,和路程遥远以及路段行车困难施工现场不易被找到等一系列困难而放弃执法,而是不断的克服困难,仔细寻找,最终找到违规方,对其进行口头要求。通过这个案件的处理,我认识到了城管工作的不易与艰辛,他们是真的认真对待简单枯燥的工作,认真的为社会大众生活的稳定有序保驾护航。
    总之,通过这几天对于城管生活的体验,颠覆了我以前对于城管的印象,可能是由于社会大众对于政府部门的认知的一种神秘感的原因,加之一些媒体对于城管负面的报道,而且城管工作的对象是社会最基层的人民群众,容易发生摩擦,这就使得城管的形象在人们脑海中的惯性认知就是一些负面的打人者的形象,在城管和商贩的对峙中,商贩总是一个弱势者的形象,人们的观念中,尤其是在网民的观念里,在不了解事件的过程的情况下,大家在情感上总是倾向于弱势群体,这样就更加加剧了对城管的负面印象。我认为,在处理城管与商贩的关系的问题上,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要加强城管的宣传,改变城管在人们心中的固有印象,这样,会有助于解决目前城管和商贩之间的严峻的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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