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届毕业生及在校生预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6-04

    为进一步推进征兵工作改革,鼓励大学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从源头上提高新兵质量,国家启动了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入伍预征的工作。现就做好我校学生预征入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征对象范围
 
2015届本、专科毕业生与全校本、专科学生。
 
二、预征年龄
 
专科生为18-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三、预征条件
 
预征对象的政治条件、体检条件,按照“全国征兵网”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预征方法程序
 
1、从即日起学生本人先在“学信网”注册后,登陆“全国征兵网”按程序报名,填写并个人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A4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
 
2、各辅导员核对学生表格内的年龄、学费、贷款等有关信息,如有错误信息要及时反馈学生本人修改。《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中“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一栏由辅导员负责填写鉴定意见并签名及填写联系电话,不用加盖任何公章,由武装部收齐后到学校统一加盖学校公章。
 
3、毕业生初检随毕业体检同时进行。
 
4、6月15日前收齐《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交到2#315许老师处。
 
5、张店区武装部和校武装部组织审核,公布预征对象名单,由校武装部统一办理审批手续后,于毕业生离校前将《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发还给学生本人,作为预征报名的手续凭证。
 
五、相关要求
 
1、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是推进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促进青年学生成才、就业的有效途径。各学院要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入伍预征工作,落实征集工作要求。各学院入伍预征工作负责人名单请于5月25日前跟帖回复。
 
2、6月1日至6月7日为应征入伍宣传周,每个学院要通过展板、学院网站、QQ群等媒介组织入伍预征政策宣讲活动,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兵役法规宣传教育,在毕业班级开展“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主题班会,给每位毕业生发一条入伍预征信息,在毕业生中进一步激发和坚定毕业生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热情和信念。
 
3、毕业生预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把预征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突出出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预征工作任务。
 
4、在校生入伍预征的办法和程序同应届毕业生相同。如上级部门有新政策将及时通知大家。
 
附:1、学生预征报名简要流程
 
2、学生填写信息有关说明
 
3、入伍预征宣传标语
 
 
 
          学工部  武装部
                                                           2015年5月20日
附件1:学生预征报名简要流程
附件2:有关信息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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