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院优秀困难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成长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山东利公律师事务所,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以及山东洪筹律师事务所在我院分别设立了“利公律师奖学金”、“大地人奖学金”以及“洪筹奖学金”。
现将各个奖学金的评审范围和条件、评审程序及办法、奖学金管理和使用等情况作出以下通知。特别注意“大地人”奖学金只有法学专业的同学可以申请,其他专业不可以申请。
根据相关的评审标准,符合要求并想申请的同学填写申请表,注意在填写的时候一定要写好申请的是哪一个奖学金,必须将奖学金的名称写好,否则不予认定。申请时间截止到2014年11月13号,在此日期前将申请表交到2#310室。
必赢nn699net学生管理科
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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